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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出台新政:严禁“商改住”

发布时间: 2017-04-22 10:06:21

来源: 中国新闻网

分类: 行业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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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成都市房管局等四部门联合出台政策禁止商办类建设项目擅自改变为居住用途,21日下午。同时对商办类项目设计规范、水电气价格规范等做出了限制。

严禁擅自改变为居住用途。此外,根据成都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成都市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含商兼住、住兼商项目中的商业、办公局部)应当严格依照规划用地性质及规划许可开发、建设、销售、使用。商办类项目不得设置外挑阳台,不得采用住宅套型式布局与功能设计;不得接入天然气;水电气使用均依照商用规范收费;禁止以任何虚拟、划线等无实体墙的形式对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进行分割和销售。

本通知发布之前已料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值得注意的该通知仅适用于新建商办项目。文件明确。按原规划许可执行。

该政策只是从供应端对新增商业物业的开发进行规范,西南财经大学副教授刘璐表示。进一步明确商办类物业不能用于类住宅产品的擦边球开发。

也并未提及存量的商办类物业,另外这个政策并未做出商办类物业的限购规定。比北京等城市的政策还是要温和一些。刘璐表示。

责任编辑: jing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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